蘇狄嘉
美國一則新聞,刺激神經敏感的電腦用家人人自危,擔心家中潛藏了「電眼」,私人生活完全曝光,毫無私隱。
費城一個家庭,民事起訴該市一間學校,原來校方在每個學生的電腦內,秘密設置「電眼」,每當學生在家裡開啟電腦,學校當局可以透過「電眼」窺視四周環境,知悉鄰近一切活動。起訴書嚴責學校侵犯私隱,索取巨額賠償。
學校承認在送贈學生使用的電腦裡,設置可以遙控的「電眼」,可是,旨在防盜,並非用來監控學生在家庭行為。每當電腦報失,學校便開動暗藏電腦中的「電眼」,有人使用電腦,機旁環境和使用者面貌立即曝光,而使用者網址登記亦洩露身份,讓保安人員緝查。學校聲言,已憑此尋回幾部失竊電腦。
新聞資料沒有說明,何以原意防盜的電眼,卻會在電腦未失竊情況下、誤被用來窺探學生私隱,也沒透露事主如何發現秘密設置的電眼。不過,美國早有案例,禁止執法者濫用電子儀器探測住宅內情況,因此,費城該學校肯定敗訴。
二○○一年,美國執法人員以感熱器查探私人樓宇內,用日光燈照射種植大麻的非法行為,法官判定執法人員無權侵犯私宅秘隱,頒下禁令,不准用電子儀器監測私宅。
熟悉電子探測儀器發展的朋友說,現代科技「千里眼」、「順風耳」的效能匪夷所思,甚至穿牆破壁,可見可聞。有朝一日,人類濫用科技,人人生活在別人監視底下,不足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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