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預科生趁微軟視窗Windows7推出僅數天,即在網上下載盜版,再放上網頁圖利,卻被海關「放蛇」拘捕,青年早前承認未經許可發布侵犯版權物品罪,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昨判刑時表示「時代不同,資訊科技日新月異,但離不開基本人性和基本價值。」輕判被告罰款500元之餘,並勸誡他「不是你的,就不應該利用、不應該獲益」。
案發時為18歲預科生的被告周承希昨由母親陪同到庭,他無聘請律師,親自求情。周即席再向感失望的母親說:「對不起,媽媽。」他自言未想清楚此舉會觸犯版權條例。
馬官指開發和經營軟件需要成本,反問被告是否有權力下載軟件去販賣圖利。但馬官讚周的感化報告「很少有這麼好的報告」,並引述內容指他學業成績中上,常參加課外活動和做義工,家庭關係亦非常好,家人對他犯罪感震驚,被告亦擔憂會被判監。馬官又向周大派定心丸,指他毋須面對監禁,但提醒他就算時代不同,資訊科技日新月異,仍離不開基本人性和基本價值。馬官相信被告會汲取教訓和自我更生,故輕判其罰款500元,並勸勉他「汲取經驗向前行」。
控罪指被告去年10月26日在香港「www.voyogo.com」網站,未獲版權作品的版權擁有人特許下,分發屬侵權複製品的2個數碼影像(包含一個「視窗」作業系統),作商業或貿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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