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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女子隱瞞內地有物業,向社會福利署詐騙共逾7.5萬元,並與一名內地男子假結婚以助對方取得香港居留權而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馬保華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19日),以待被告求情及判刑。
准2千保釋交出旅遊證件
被告魏麗亞,50歲,無業,承認5項欺詐及1項串謀詐騙,准以現金2千元保釋,但需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開香港。案情透露,自1999年6月成為綜援受助人的被告,於2006年3月和當時的男友在深圳以54萬元人民幣購入一個物業,其後以102萬元人民幣售出,帳面獲利48萬元人民幣。2006年5月至2008年4月期間,社署的社會保障主任向被告進行多次審查,但在5次審查進行時,被告均沒有披露她擁有該物業,結果詐騙社署發放綜援共逾7.5萬元。
收2萬元首期與內地漢假結婚
案情又透露,被告於2004年初與一名內地男子假結婚,2人在香港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儀式,入境處因此而被欺騙為有關結婚發出證書,令該名內地男子可申請香港居留權,但該男子從未有向入境事務處就在港居留提交申請。去年4月,被告與該男子離婚。被告其後被廉署人員拘捕後,承認該名內地男子答應支付她3.5萬元以進行假結婚,但她只收取2萬元首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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