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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振耀
有採訪自由,自然就會有拒絕被採訪的自由。你天涯海角誓要追蹤,我也可以表明立場不予合作。大原則是我尊重你有採訪的權利,也請你尊重我有拒絕的自由。
追訪者可以認為只有他才有要求閣下必須回應的權利,甚至認為為了要求得到答案,就有用盡一切方法的絕對權力,但底線是不要破壞法紀。如果說凌晨四點,出其不意的撲出來,用汽車擋在前面、包圍拍打車身、把車身貼滿他們準備好的海報、高喊口號、用大幅橫額遮掩汽車擋風玻璃也是採訪手法的一種,算我才疏學淺,是從未見過。相信任何新聞學的教材內也沒見過。
企圖合理化這種手段的行為,正把我們的社會推向一個危險邊緣。試�荍滼o個你們認為合理的採訪手段,去訪問特首、警務處長、甚或任何一位訪港的國家領導或外賓,看會有甚麼後果?如果角色互換你依然會覺得合理嗎?當黑白是如此分明的時候,歪理再說一千次也不可能變成真理。
我了解年輕人迷醉於互聯網上互通消息,看來一呼萬應的虛榮,以及透過youtube點擊率,把資訊瞬間傳遍獲得的滿足和所謂「影響力」。這些與槍炮同樣具備大殺傷力的「武器」,談的不單是技術層面的如何使用,而是更高層次的有理性的合理使用。社會需要具勇氣和堅持的採訪手段,更需要正義和良心。如仍堅持當晚的行為正確,真正猛鬼的不是大埔松仔園旁的橋,而是你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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