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h公用地方的照明系統耗電量約佔每幢大廈的50%總電量。房屋署去年起於公屋地下大堂改用較慳電的T5光管,惟房署數字顯示,耗電量不跌反升,去年平均每幢大廈的照明系統耗用265,000千瓦小時的電量,按年增22%。該署解釋,自2008年底開始,新建公屋採納全新的照明控制系統,包括於升降機大堂及走廊設置人手控制開關;梯間則有感應器,當有人進入,即會啟動感應器,令耗電量增加。
王國興立會質詢 房署解釋增光度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公屋住宅大廈公用地方照明系統的設計,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質疑,房署近年在地下大堂改用較慳電的光管,但每幢大廈的耗電量卻不跌反升。數字顯示,2003至2008年期間,每幢大廈的照明耗電量每年平均為217,000千瓦小時,但改用較慳電的燈具後,去年起每幢大廈照明耗電量為265,000千瓦小時。
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解釋,為迎合殘疾人士的需要,2008年底起,調升公用地方的照明光度標準,令耗電量增加。
此外,為期5年的全方位維修計劃將於明年結束,截至今年3月,房屋署已為160個屋h進行室內勘察,合共進行36.6萬項工程,計劃涉及的保養及維修工程總開支約為63億元,平均每戶的維修成本約為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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