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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安大押經理孔瑞宏庭外表示:「今次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希望爭取公道。」
【本報訊】大埔友安大押去年以近4萬元,收進一男子典當的2條事後證實屬於周生生珠寶金行失竊的金鏈,在刑事程序完結後,按例押店跟物主會均分失物,惟押店不服,認為失竊是周生生管理貨物不善所致,亦拖延一段時間才發現,不願承擔任何損失。由於友安和周生生就分配物價問題出現爭拗,律政司遂要求法庭頒令解決事件。案件昨於區域法院聆訊時,押店總經理稱:「我們正常做生意,而他們(周生生)自己有問題,為何要我們賠一半?」法官梁俊文將案件押後以書面形式判決。
押店已花掉10萬律師費
友安大押總經理的孔瑞宏庭外表示:「今次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希望爭取公道,我們店舖已按足程序處理典當物,反而周生生遲遲未發現失竊。」孔透露為討公道至今已花掉10多萬元律師費,期望周生生會交回2條金鏈或去年典當的價錢39,500元。
周生生職員監守自盜典當
友安的代表大律師表示,按香港法例《當押商條例》訂明,如法庭裁定一宗非法當押後,而當押商和物主的行為上並無任何過失或不小心,雙方會將有關的損失或損害平均分攤。不過本案情況特殊,周生生有職員早於去年6月5日之前監守自盜,但他們由於管理不善一直未有發現,直至同月20日,周生生大埔分店來電查問金鏈資料才揭發。
友安認為本案跟一般非法當押不同,物主有過失,反之友安在過程中沒有犯錯,所以周生生應承擔全部責任。周生生一方的大律師則反駁指,周生生並沒有保安和管理漏洞,亦做足例行的點貨程序,知悉失竊後已即時報案,惟友安在接收金鏈後未有查核清楚來源。
事緣一名李姓男子於去年6月5日及19日,到位於大埔的友安大押典當2條分別3襾及2襾重的金頸鏈,友安共以39500元接收。同月20日,周生生珠寶金行大埔分行查帳後才發現金鏈失竊,翌日報案。警方調查後,同年8月13日到友安起回2條金鏈,查出為周生生一名職員偷龍轉鳳盜去失物。有關職員後來已被定罪及判監3個月,而金鏈仍被警方保管。直至今年2月,警方打算交還金鏈時,友安和周生生就分配物價問題出現爭拗,律政司遂興訟要求法庭頒令解決事件。
屢錯接贓物 指警通報不足
友安大押總經理孔瑞宏透露,雖然是次跟周生生珠寶的爭拗不涉警方過失,不過他過去曾多次錯接贓物,全因警方每日通報的失物表有不足而起,同業亦有類同遭遇。他希望本案成為一宗案例,為當押業界爭取公道。另他已就一宗勞力士名貴手錶的當押物爭拗提出興訟,事件則與警方過失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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