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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彩虹h70公斤可卡因案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本報訊】警方日前偵破歷來第二大宗的販運可卡因案,3名涉案男子昨被帶往觀塘法院提堂,共被控一項販毒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6日再訊,3人還柙懲教署看管。控方透露,案中2名呂姓兄弟當日將70磚可卡因運回彩虹h寓所,兄長在警誡下承認為了報酬,答應一名叫「阿華」的男子,將毒品由葵涌碼頭運往其寓所,他所提供「阿華」的手提電話號碼,與警方在葵涌碼頭拘捕的一名涉負責從貨櫃卸下毒品的男子手機號碼相同。涉案兄長並力指胞弟對毒品全不知情。
3被告還柙 兄長認運毒
涉案3名男子分別為報稱廚師的呂承柱(20歲)、無業的呂成烽(17歲)及送貨員溫嘉驊(24歲),首2名被告為兄弟。3人同被控本月9日,於黃大仙彩虹h金華樓地下非法販毒。
控方指出,警方當日正進行反毒品行動,下午約3時10分,呂氏兄弟正於彩虹h金華樓地下,推著一輛共有6箱貨物的手推車,警員上前調查時,發現當中有70磚用砂紙包成的懷疑可卡因「磚塊」,共重70千克,市值超過港幣6100萬元。同日下午約3時半,警方亦於葵涌4號碼頭拘捕第3被告,指他負責從一個貨櫃卸貨,將毒品取出。
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知道所運為毒品,並指胞弟毫不知情,只是幫手推車回家,其弟亦聲稱對毒品全不知情。
運送毒品回家可得報酬
另外,首被告亦透露受「阿華」的男子指示,到葵涌碼頭運送毒品回家便可得報酬,2人以電話聯絡。警方其後從第3被告處搜出5部手機,當中2部的號碼與首被告所指「阿華」的手機號碼吻合,有理由相信第3被告為首被告口中的「阿華」。第3被告在警誡下沒有回答問題。
由於案情嚴重,涉案毒品量大,控方相信案件將會轉介至高等法院審訊,亦擔心3人潛逃,故反對3人擔保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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