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稱為「新屯門色魔」的萬健文原來早有前科。1999年5月,年僅18歲,仍在唸中四的他與一名20歲的同黨曾於20日內,在旺角2幢大廈先後行劫和非禮2名分別11及16歲女童被捕。2人後來在2000年3月分別被判監8年4個月及7年。
法庭披露的醫生報告指,萬健文有嚴重心理問題,對性感到好奇及充滿幻想,實需要頗長時間的心理輔導。當年高院法官彭鍵基痛斥萬有過6次爆竊和盜竊犯罪紀錄,且不知悔改。彭官判刑之餘,並著令萬在獄中好好接受心理輔導。
98年疑涉多宗變態性侵
據資料顯示,1998年年中開始,一名有性變態傾向的「西九龍色魔」在香港肆虐,該名色魔喜以身穿校服的年幼女生為目標,先後在油麻地、大角咀、深水埗、土瓜灣,甚至港島西環區作案,受害女童年齡由8至15歲,色魔侵犯受害人之餘,更每以扼頸和將受害人頭部撼牆的手段傷害事主。當年曾弄得區內家有幼女的市民人心惶惶。直至翌年萬健文落網,同類風化案才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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