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列作法定古蹟的瑪利諾修院學校校舍早前未有按許可證的條款和規定,在校園古蹟範圍內進行樹木及渠務工程。發展局及古物古蹟辦事處完成對事件的跟進工作,古蹟辦昨日向校方發出勸諭信,重申校方須嚴格遵守《古物及古蹟條例》及許可證的規定,並要求校方落實改善措施,包括加強與其工程代理人就《條例》及許可證事宜的溝通、改善校內工程的監督安排等;但諮詢法律意見後,古蹟辦決定不會向校方提出起訴。
古蹟辦解釋,律政司研究事件後,考慮到校方進行上述工程是基於改善校園環境及確保公眾安全的出發點;而有關工程未有損及校內的古蹟建築,綜合所有其他相關考慮,決定不會向校方提出起訴。
做渠務工程致古樹受損
該校於08年12月因樹木受蟲患及安全理由移除18棵樹木;去年12月為綠化校園種植7棵樹木;今年1月進行渠務工程。在進行上述工程時,校方未按許可證的規定,事先向古蹟辦提供工程細則等資料,及事先通知古蹟辦動工日期及預計竣工日期。渠務工程導致校內一棵被稱為鬼樹的異葉南洋杉樹根受損,校方為保障師生及公眾安全,今年2月在符合有關許可證的規定下移除該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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