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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京華時報》報道,日前,黃光裕胞兄黃俊欽涉嫌內幕交易罪、合同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和偷越邊境罪4項罪名,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據了解,黃俊欽被指控的罪行與黃光裕案無關,司法機關指控黃俊欽的罪行最早可追溯至1993年。
據知情人士稱,檢方指控黃俊欽的所有罪行都是在黃俊欽與黃光裕「分家」獨自經營新�痚礞妨寣A「最早可追溯到1993年」,每一項指控罪行來龍去脈都「極其複雜」,更多源自早期財富積累的違規操作,是「原罪」,其中,「勾兌中行」一事被媒體廣為關注。
黃俊欽1993年離開與黃光裕創辦的「國美電器」,投身房地產業,獨自經營新�痚繲偎峞A經10餘年發展,成為擁有員工近千名,以房地產開發、網絡通信、高新技術、生物製藥、金融投資、物業管理等為主的綜合性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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