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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江華建議,當局應該檢討現有電台守則,配合時代的轉變。本報記者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廣播事務管理局裁定,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於商業電台播放的呼籲參與「普選大遊行」的廣告,及由民建聯贊助的深宵節目「十八仝人愛落區」,均屬《電台廣告標準》內所述的「有政治色彩的廣告」,故以違反該標準為由,向商台罰款共6萬元;而商台則決定腰斬「十八仝人愛落區」節目。民建聯對廣管局的裁決感到失望,並認為當局應根據社會發展檢討現行條例,放寬對廣播機構發放政治訊息的規定。
商業電台旗下商業一台於今年4月26日至5月2日期間,播放呼籲市民參加「普選大遊行」的廣告。廣管局在接獲相關投訴並調查後,於昨日裁定有關的廣告帶有「政治色彩」,而商台在播出該廣告前未有根據《電台廣告標準》的規定先經廣管局批准,違反了有關的規定,故決定向商台罰款3萬元。
同時,於今年5月1日及5月8日,由民建聯贊助,並在商業電台旗下商業一台及商業二台播放的兩集「十八仝人愛落區」節目亦接獲投訴,廣管局裁定該2集節目「有宣傳節目贊助機構形象和利益的客觀效果」,因而構成《電台廣告標準》內所述的「有政治色彩的廣告」,商台在節目未經廣管局事先批准播放有關內容,違反了該標準;亦沒有在有關的贊助節目中清楚交代贊助機構的身份,違反了該標準的規定,故決定向商業電台施加罰款3萬元。
「十八仝人愛落區」停播
商台稱,接受廣管局對有關投訴個案的裁決,並決定於昨日開始停止播放「十八仝人愛落區」的餘下集數。
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表示,尊重廣管局的決定,但重申該黨最初願意贊助「十八仝人愛落區」,是因為民建聯希望在社會上傳播關愛的訊息,恰好商台提出可搭建這個新平台,雙方遂一拍即合,並沒有考慮要借此節目提升自己黨內成員的知名度,而在節目播出後引發爭議,民建聯亦諮詢過法律意見,對方認為此舉並沒有違反守則,故對是次裁決感到失望。
劉江華劉慧卿 指規則過時
商台將腰斬餘下3集節目,包括灣仔、南區及新界北的介紹,民建聯稍後會與商台討論善後問題,並會堅持落區與市民接觸,聲帶則會上載至民建聯網站。
劉江華又強調,是次事件反映,隨著政黨發展及香港政制進一步民主化,當局應全面檢討現行的廣播規例,使有關規定與時並進,切合香港實際環境。
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承認,她呼籲市民參與遊行的聲帶是「政治廣告」,但批評目前要審查電台廣告的做法過時,要求當局放寬有關規定,但同時要避免所有廣告時段被個別「有財力的政黨」包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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