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兆言
有個年輕人找上門來,讓我在一份保護古老街區的呼籲書上簽名。看看內容,看看已簽字的名單,我不禁搖頭,唉聲歎氣。這事很搞笑,雖然冠冕堂皇,正確性不容置疑,卻有點像小孩子玩過家家。明擺著是讓我們這些早已成年的大人舉著小旗子,到十字路口去對行人說,過街要走斑馬線,汽車不能闖紅燈。
說老實話,真不想簽這個名,如果不是看幾位老先生面子,不是為了表示對他們的敬重,我想自己一定會選擇拒絕。簽名呼籲從來就是我不喜歡的事,每個人看問題角度不一樣,年輕的同志認為這樣直截了當,代表正義,拷問了一個人的良知。我們總是習慣簡單思維,非黑即白,不是好就是壞,有時候不簽名不表態,就是不道德,就是沒有責任感,就是犬儒和膽小怕事。
一個特立獨行的作家,應該有自己的思索,有自己的行為方式。簽名呼籲不管規模大小,多少都有些群眾運動。我對某些揭竿而起的英雄行為,總是敬而遠之,既不想沾光,也害怕跟錯隊。群眾運動難免人云亦云,是喜歡熱鬧和湊熱鬧。有個我所敬重的前輩作家非常反感這個,曾經十分認真地對我說,除了自己作品和稿費單,別的玩意上面他一概不會簽名。
對待自己名字,確實應該慎重。我希望自己生活在一個法治的國度,什麼事可行,什麼事不可以做,不是某人或者某些人說了算,而是有法律可依,有規定可以執行。我們的行為只對法律規定負責,很多事不用討論。對一些常識性的公共問題表態,會讓有識之士很難堪,有時候,就好像在公眾面前,一本正經回答可以不可以貪污腐敗,可以不可以強姦婦女,可以不可以殺人放火,這些問題不用回答。
古老街區的保護,實在犯不著再去呼籲。在今天,該保護的必須保護,歷史文物不允許破壞,連這個還得依賴專家和有識之士的呼籲,那也太悲哀了。法律是幹什麼的,當官的還想不想要烏紗帽了。一個動輒還需要呼籲的現實社會,一定是不健全的,一定存在著很多問題。
美國作家馮內古特對911恐怖襲擊發表自己的看法,冒天下大不韙,竟然對恐怖分子表示讚歎。美國人很憤怒,但是並沒有因此就把他給閹了,一個人能發出自己獨特的聲音,這一點怎麼說都應該肯定。我希望能向美國的同行學習,有什麼話有什麼想法,自己寫自己表達。換句話說,與其附和別人提議,在他人的呼籲書上簽名,還不如自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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