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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貨櫃車拖死嬰兒案昨在深圳開庭。圖為香港司機被押下警車。 本報深圳傳真
——深圳駕貨車捲走嬰兒車 被指罔顧車底啼聲續逃逸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實習記者田歐深圳31日電】31日上午,香港貨櫃車拖死嬰兒案在深圳中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被告港人梁冠彪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當以間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而據檢方的公訴書顯示,香港貨櫃車司機梁冠彪之所以撞倒母親拖掛嬰兒車,疑因打瞌睡而致車輛失控。在逃逸過程中,梁涉嫌明知嬰兒還生存,但仍繼續開動車輛,甚至左右擺動以S形駕駛,試圖甩掉嬰兒車和嬰兒。案件將擇日宣判。
據公訴書顯示,今年32歲的香港人梁冠彪為初中文化,是香港健豪貨櫃運輸公司司機,住在香港深水鶗掍h,在香港有私藏違禁武器等刑事記錄。
疑駕駛打瞌睡 直撞路邊母嬰
今年4月25日早上7時許,被告梁冠彪駕駛粵Z/EB64港大貨車,沿龍崗區布沙路由東往西駛經南灣錦航酒店路段時,疑因打瞌睡,造成該車失控後車頭右側與路邊石坡發生刮碰,再撞到在路邊行走的被害人黎雲及其推著的嬰兒車。車內正是被害人—黎雲年僅3個月大的兒子周孟麟。隨後,嬰兒車被捲掛入大貨車底,但梁冠彪沒有停車觀察而是駕駛肇事車繼續前行。
梁冠彪駕車行駛至布沙路匯佳百貨路段紅綠燈處候燈時,有多名發現險情的群眾上前告訴梁冠彪,說其駕駛的大貨車車底拖掛著一輛嬰兒車,車上嬰兒手腳在活動。梁冠彪聽聞下車查看後漠然起身,開車駛離。其間車底還傳來嬰兒淒慘的大哭聲,梁冠彪更左右擺動車輛,以S形駕駛,意圖將車底嬰兒車及嬰兒甩掉。
在31日的庭審上,梁多次表示並不知車底拖掛有嬰兒車。但死者家屬一度失控在法庭上喊稱梁在撒謊,而檢方則出示了眾多證據證明梁在孩子活著的時候就已知道車下的情況。
嬰兒終跌落 遭途經多車碾碎
起訴書顯示,當駛至南坪快速特區檢查站減速帶處,梁冠彪察覺嬰兒車還在車底。在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內離南出口約一公里處,嬰兒從梁的大貨車底完全掉下,後遭多架路經車輛碾碎。而事後警方所能尋獲的肢體殘骸最大的部分也只有拳頭大的不知來自屍身何處的碎肉。隨後梁駕車駛出塘朗山隧道南出口,在即將駛入廣深高速時,恐怕出境時被發現車底嬰兒車,遂停車將嬰兒車取下棄置於路邊綠化帶,而後於當天早上近8時從深圳皇崗口岸逃至香港。
當日早上7時許,警方接到群眾報警,迅即趕赴現場搶救傷員,開展勘查走訪,並通報追緝。在強大攻勢和各方規勸下,當日下午6時許,梁冠彪駕車回到深圳接受調查。
經鑒定,在找到的嬰兒車布墊和在布沙路等處提取的血跡以及在塘朗山隧道內找到的屍體殘骸基因型一致,且符合親子關係認定,死者周孟麟符合被鈍性外力作用致軀體碎裂死亡,黎雲傷情屬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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