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耀
香港市民在菲律賓挾持人質被殺的事件中,可以學的很多,固然我們必須警惕不要掉進菲律賓政府的管治疏漏中,部門各自為政,也無妨多作些檢討看清事實的真相。
相信不少市民看過當天菲律賓軍方的特種部隊也奉命到場,但卻因為當地警察總長不同意特種部隊介入,自始至終未參與救援的報道。閱後致電電台節目痛斥當地警方的這個決定,又怪責軍方為甚麼不採取主動的市民不少。
沒深入研究菲律賓的治安管理制度,按常理一個國家的警方與軍方分屬兩個系統,職責涇渭分明不互相隸屬,更不可能互相指揮。理論上軍隊(包括特種部隊在內)在沒有最高指揮官,即分屬的海、陸、空軍的司令官,及三軍統帥(通常是國家元首兼任)按憲法授權規定的情況下是不能隨意調動的。正常情況下可被授權指揮軍方人員的名單如果包括馬尼拉市長,也只能是限制在出現暴動、恐怖活動等範圍之內,否則很容易被利用策動武裝叛變。不同系統即使被授權調配使用,也不可能是對方的同級指揮。是以今次特種部隊雖然到場,但未採取行動,該與更高層的官員決定有關。
把情況套在香港,保安局局長甚或特首都不可能被授權動用解放軍駐港部隊,可能更易令大家明白。當然特大天災,或報請中央得到同意會是個例外,屆時軍方也會派遣高層協助。大家也許以為,說不定當地軍警的管理也同樣混亂。事實第三世界國家領導人比你我更深明槍桿子出政權的道理。誰都不容易把權力交出來。我們反而該往深一層想,個別媒體發放民粹思想所為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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