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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聯手抗「強拍」 集權合售防壓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9-1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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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銅鑼灣禮信大廈業主冼志文表示,聯合出售物業的主動權在於大部分業主,無損業主議價能力。 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舊樓強制拍賣的門檻今年4月起放寬至80%業權,土地審裁處在新措施實施5個月以來,共收到8宗「強拍」申請,包括多宗在措施生效前已集齊逾80%業權的個案,以及上月才錄得措施生效後首宗集齊80%業權的個案。據悉,當局最快下月推出調解機制先導計劃,並建議司法機構訂出實務指引,在處理「強拍」申請時引入調解程序,保障小業主權益。有舊樓業主為免發展商「壓價」,「先發制人」籌措逾85%業主的業權,再向發展商招手,令這宗個案收購所有業權的意向價達到約18億元,較發展商提出的一般收購價高約30%。

 ■本報記者 羅敬文

 今年4月起,逾50年樓齡舊樓的「強拍」門檻從90%業權放寬至80%,小業主有喜有愁,有業主認為措施有助推動舊區重建改善生活環境,亦有人不滿措施令業主「議價能力」大減,業主未能爭取應有權益。發展局為回應業主的憂慮,過去數月與律政司、司法機構及「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商討,盡快推出調解機制先導計劃。

若設調解機制可省訟費

 目前未確立調解機制之下,小業主倘不滿收購條件,只能訴諸土地審裁處,浪費大量時間及訟費。日後若設立調解機制,個別不滿收購條件的小業主可以在獨立估價師等專業人士協助下,與發展商磋商收購條件,減省訟費,亦能確保小業主的「議價能力」。

 發展局已建議司法機構訂出實務指引,在審裁處處理「強拍」申請時引入調解程序。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在調解機制推出後仍會檢討降低門檻後的實施情況,強調新的門檻規定有助減少發展商在收集業權時所面對的風險,相信發展商會提出更進取的收購價;小業主亦可自發集合業權,再以聯合出售的方式,與有興趣的發展商合作進行重建。

禮信大廈集85%業權聯售

 「併合業權」是最普遍的業權收購方式,由發展商採取主動逐戶收購業權,個別業主獲得的賠償未必一致,甚至有業權被「壓價」,故「聯合出售」的收購方式近期冒起,它由業主們採取主動,自發收集多數業權,自訂統一的收購價,由於業主們綑綁式集齊多數業權,業主「議價力」提高,發展商亦省卻逐戶磋商的煩惱,更省時,收購風險更低,成為「雙贏」的收購方案。

 銅鑼灣禮信大廈多名業主已集合逾85%業權,以聯合出售方式與發展商磋商收購方案,避免被「壓價」。建於1958年的禮信大廈佔地1萬平方呎,可重建11.5萬平方呎住宅樓面、或15萬平方呎的商業樓面。其中一名業主冼志文表示,大廈多年來有滲水和e房問題,集資維修亦存在困難,兩年前業主已構思聯合出售。

賠償額較逐戶收購高30%

 冼志文表示,要集齊90%業權極其困難,當局放寬門檻加速聯合出售,並指聯合出售物業的主動權在於大部分業主,無損業主「議價力」。他又稱,聯合出售可減省發展商在收集業權時面對的風險、利息損失和訟費等開支,賠償金額亦會較逐戶收購業權的作價高約30%。

禮信大廈業主早前就聯合出售進行公開招標,據悉業主接獲6至7份標書,接近18億元的意向價。冼志文指招標文件未訂底價,發展商提交投標文件後,由業主成立的聯售工作小組會審視有關標書及條件,價高者得,如滿意安排便會進行交易,因該幢大廈的部分業權不清,發展商購入業主所收集的85%業權後,即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拍」收購其餘的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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