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7歲家庭主婦不滿街坊早上打羽毛球製造噪音,擾人清夢,於今年2月22日在球場附近寫上恐嚇字句,嚇得街坊即時停止晨運2個月,及至6月4日她再從停車場擲下開了樽蓋的家居清潔劑、石頭和寫有恐嚇字句的紙張。主婦日前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2項刑事恐嚇罪,裁判官昨判刑時考慮事件無人受傷,判被告接受感化12個月,並勸勉她要面對問題,別再犯錯。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關蓮英一直承受壓力不懂宣泄,病情失控後犯下此案,她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內疚,案發後已接受醫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