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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家變情變雙重打擊 自暴自棄沉淪做賊
香港文匯報訊 身形瘦削、智商高達130的資優少年突逢家變兼失戀。少年本欲放棄人生,卻遭貧窮肥胖友人游說「搵快錢」,2人遂組成「肥瘦賊黨」。他們先到灣仔駱克道「一樓一」單位行劫鳳姐4,000多元財物,再到同街另一幢樓宇行劫時卻失手,被警方拘捕。2人在10月5日於高院各承認搶劫及企圖搶劫罪,分別被判囚4年7個月及5年6個月。
外形瘦弱的首被告趙浩川(17歲)及體形較胖的次被告蔡超杰(19歲),昨承認於本年4月10日及14日,分別於灣仔駱克道合宜大廈行劫一名鳳姐4,000元及手提電話,以及在富士大廈企圖行劫。
憎恨母爛賭兼搞婚外情
辯方昨為2人求情時指出,首被告是一名資優少年,父親經營古董店,生活無憂。但近年古董店生意轉差,母親是病態賭徒,不僅輸掉丈夫的物業,還搞婚外情兼懷孕,故使首被告與胞弟也憎恨母親。他在案發前,更與相識8個月的女友協議分手,對他而言,是雙重打擊。
官指遭友游說犯案酌情減刑
辯方續指,首被告為幫補家計,至中四輟學,先後從事8份食肆及超市店員工作,最後在一家餐廳的廚房工作時,認識當時同為同事的次被告。由於次被告曾與家人到內地居住,後家人卻遇上生意失敗,他隻身回港,感到一個人生活很困難,正遇上自暴自棄的首被告,遂游說他行劫,而首被告為了朋友而答允。
法官包鍾倩薇判刑時指出,2名被告均年輕,惟接納首被告遭次被告游說犯案,這點對他有利,考慮判刑的整體性時,對他們的刑期酌情扣減。
掠去鳳姐4000元及手機
案情指,次被告在首被告協助下,於本年4月9日晚,到駱克道合宜大廈行劫。他到了事主洪中梅(37歲)的單位聲稱召妓,二人發生性行為。
至翌日凌晨,次被告交出1,000元大鈔要求找贖,不久即亮出�c刀,指向事主右面,隨即把她綑綁,並洗劫該單位,最後掠去事主4,000元及一部手提電話。其後事主自行鬆綁報警。
案情續指,警方於同月14日晚,在駱克道與馬師道交界,發現首被告行蹤可疑,上前查問下,首被告「爆出」次被告正於富士大廈搜掠,自己則只負責把風。不久,次被告出現,被警方截停,被套出剛行劫失敗。同時,又透露早前打劫鳳姐的案件。警誡下,2人均承認犯案。而首被告曾於第一宗案件取得1,200元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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