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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灣半島。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政府於2002年11月停售居屋後,代表紅灣半島買賣的律師行事後被終止合約,律師行於2004年入稟法院,向發展商新世界及新鴻基地產合營的子公司索償1,820萬元,案件昨原定在高院開審,但答辯人子公司向法庭申請將申索書涉及的索償時限由2002年11月延至2004年3月18日,而原訴律師行亦表明必須傳召新世界發展主席鄭裕彤及執行董事梁志堅出庭受盤問,主審法官下令2人於明日準備出庭。
原訴為高漢釗律師樓經營者吳振綱,答辯人為新世界和新地的子公司First Star Development Ltd。
原訴指法庭早於今年8月已簽發證人傳票,強制性令新世界發展主席鄭裕彤及執行董事梁志堅出庭作供,所以2人早應騰出空檔,準備隨時候令,但代表2人的大狀表明今天為新世界董事局會議,而梁志堅於明日須飛往北京公幹,最快下周一才能到庭,結果主審法官要2人於明日出庭。
被終止合約 索1820萬
原訴指律師樓原可處理紅灣半島2,470個住宅單位、一間幼稚園、3千平方米商場及494個車位的買賣,律師行亦有為發展商取得了地政總署長的售樓批准,但於2004年3月18日答辯人單方面表示終止合約,令原訴損失收入,乃提出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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