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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偉明(左)表示,強積金運作未達原構思的財富累積效果,促請當局全面檢討強積金制度。工聯會提供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啟源)強積金計劃推行近10年,成效一直備受關注。積金局統計顯示,每年有關強積金的投訴,約佔80%是投訴拖欠供款,今年首9個月拖欠供款的投訴達3,520宗,去年全年則有6,400宗。工聯會批評,強積金原意是保障普羅打工仔的退休生活,但計劃存有漏洞,僱主拖欠供款問題嚴重,令僱員失去保障。該會更羅列強積金「7宗罪」,包括對沖遣散費機制蠶食供款、積金局打擊拖欠供款不力、受託人漏報僱主欠供款記錄等,促請當局全面檢討該計劃。
根據積金局數據,近10年拖欠供款是最主要的投訴類別,每年約佔投訴總宗數的80%,去年該局接獲拖欠供款的投訴達6,400宗,今年首9個月,該類投訴達3,520宗;至於涉及僱主未有為員工開設供款戶口的投訴,2001年計劃開始初期全年有1,650宗,升至今年首9個月的1,398宗。數字反映有關情況雖然存在已久,當局卻未能對症下藥解決問題。
推行近10年 有人仍未開戶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表示,強積金雖然推行近10年,但僱主拖欠供款,甚至未有為員工開設強積金戶口的情況未有明顯改善。委員會又發現,部分強積金受託人未有按照程序,向積金局舉報僱主拖欠供款,令僱員蒙受損失。工聯會曾接獲投訴個案,投訴人David於裝修公司任職17個月,離職後一直未能查閱強積金供款戶口資料,經多番查問後,發現僱主竟拖欠15個月供款,受託人一直未有通知事主有關情況。David今年4月遂向積金局投訴,僱主其後清還其中11個月供款,但仍拖欠4個月供款。David本月再獲積金局通知,積金局會循民事途徑代他索償。
查帳繁複 管理費欠透明
工聯會質疑受託人未盡本份,未有及時向積金局通報拖欠供款情況,促請積金局訂立罰則,處罰出現疏忽的強積金受託人。工聯會又表示,強積金受託人的戶口管理費欠透明度,僱員查閱帳戶手續繁複;倘僱員合約期滿或遭解僱,僱主亦可扣除強積金供款,以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令僱員退休保障被蠶食。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表示,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投訴一直高企,批評積金局及受託機構未有盡監管責任。他認為,強積金運作未能達到原本構思的財富累積效果,促請當局全面檢討強積金制度,及早保障僱員的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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