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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年近7旬退休海員於2005年病逝,遺下兩個物業等遺產總值超過500萬元。一名商人疑假扮其內地養子,以偽造的死者遺產聲明書申領遺產。涉案商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昨被法官判監2年半。
呈假遺產聲明誤導審批人員
報稱商人的被告嚴志明(38歲),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日前被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罪成。法官黃崇厚判刑時指,雖然不能排除被告跟死者是養父子關係,但被告使用偽造的死者遺產轉贈聲明書副本呈交遺產承辦處,誤導遺產承辦處的審批人員,影響審批程序和時間,且牽涉達500萬元的遺產,案情嚴重,且被告經周詳計劃,必須判囚。
胞兄媳婦感可疑報警揭發
控方透露,被告離婚,跟前妻育有4子女,曾有多項案底,包括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依靠妓女賣淫維生、企圖爆竊等。
案情指,涉案死者陳濤為海員,1989年退休,沒有結婚,亦沒有子女,只有2名胞兄。他於2005年7月被發現倒斃家中,終年69歲,留下遺產包括銀行外幣存款,及分別為�o魚涌惠安苑一單位連車位及濱海街中興大廈一單位。截至2006年,其遺產淨值估計為港幣525萬元。被告於去年以死者誼子身份接觸死者胞兄一家,並開始辦理申領死者遺產手續。死者胞兄媳婦感可疑,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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