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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有30多年歷史、在九龍擁有3間分店的建築材料公司,自1989年佔用砵蘭街一幢舊樓的地下,把原為荒廢廁所的位置改成舖位。該公司東主日前入稟高院,聲稱已佔用該舖位逾20年,依據《時效條例》申請逆權侵佔,要求法庭禁止大廈法團阻他註冊成業主。
向「非註冊業主」購入舖位
年過6旬的原告曾少銅為達昌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的東主,他日前入稟高院,把亞皆老街43至49號的雅佳樓業主立案法團列為被告,要求聲明他是雅佳樓地下的註冊業主。入稟狀指,雅佳樓建於1965年,涉案地舖原為大廈公共地方,被闢作廁所,但由於被一間店舖包圍,上址約於1981年被改建成店舖;及至1989年,原告雖然明知持有上址鎖匙的呂貴超(譯音)並非上址的註冊業主,但他仍以62萬元購入舖位,並以月租3.3萬元租予達昌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作分店,並繳付地租及差餉。
原告於入稟狀指出自己已佔用上址逾20年,要求法庭聲明雅佳樓業主立案法團已喪失業權,而原告為新的業主,禁止法團阻止他追討上址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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