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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東龍洲內地運沙船與貨船相撞沉沒,釀成3死5失蹤的撞船意外,涉案貨船的船長、舵手及瞭望員昨日一項危害他人在海上安全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取法律意見再訊。
船長堅稱當時已「落班」
3名被告為船長姚�珗A(64歲)、舵手林�狺�(58歲)及瞭望員楊榮標(56歲),姚在庭上用潮州話不斷向翻譯堅稱當時正在休息,已經「落班」。控罪指身為掌管貨船「惠金橋08」號的3人,於本月7日在香港危害運沙船隻「潤澤001」號上船員的安全,沒有採取足夠的積極或預防行動來避免2船相撞。
控方表示雖然事件牽涉有人傷亡,但此罪的最高刑罰非嚴重,並不反對3人保釋外出。辯方則指已和船公司及一間保險公司商討3人保釋事宜,惟資料未能確實,希望押後至今日提堂再申請保釋。
船艙再尋獲船員屍體
據了解,意外發生於凌晨3時許,該艘載有14名船員的內地運沙船,途經東龍洲對開,與一艘內地貨船相撞,運沙船翻沉,其後發現3名船員死亡5人失蹤,警方拘捕當時在貨船上的3名被告。而水警及消防連日來在事發現場展開搜索,昨日在沉沒運沙船船艙再尋獲一具女船員屍體,令事件死亡人數增至4人,目前仍有4名男船員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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