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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掉頭與駛至的士互撼。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立法會剛通過加重醉酒駕駛刑罰,待刊憲即生效之前,昨凌晨再有一名男性化打扮的女子,涉酒後駕駛私家車在何文田公主道疑切線失控掉頭,與駛至的士碰撞,的士司機受傷,女司機事後證實體內酒精含量超標2倍半,涉酒後駕駛被捕。
被捕女子姓黃(30歲),作男性化打扮,體內酒精含量被驗出達76度,比標準22度高出2倍半。調查後她准以5千元保釋,下月再返警署報到。受傷的士司機姓張(66歲),頸部扭傷,經送院敷治已無大礙。
事發昨凌晨零時許,黃女駕駛一輛黑色私家車,沿公主道向沙田方向行駛,至愛民h對開右彎位時,突失控先撞左邊防撞欄,再反彈路中掉頭,適時一輛的士載著一對男女乘客駛至,2車互撼停下,黃女未有受傷,的士司機則受傷,2名乘客幸無恙。消防員到場將的士司機抬出送院救治。
警方為2車司機進行酒精測試,證實黃女酒精超標被捕。
新例飲得愈多罰得愈重
為加強對醉駕人士的阻嚇,立法會前日剛通過《2010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引入酒後駕駛罰則三級制,醉駕司機飲得愈多罰得愈重,首次定罪將最少停牌2年,最高5年。
妢s例並引入危險駕駛引致嚴重傷害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7年,初犯停牌2年,再犯停牌5年;危險駕駛引致死亡罪,再犯停牌年期由3年增至5年,新例待下周五刊憲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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