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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馬子豪) 金管局於前日(23日)宣布推出一系列優化人民幣貿易業務的措施後,昨日便與銀行公會會面,講解有關措施的細節,並解答銀行界疑問。據了解,會上有銀行擔心有關措施會削弱本港金融中心地位。
或令銀行將業務轉到境外
金管局昨早與銀行代表會面,解釋人民幣貿易業務優化措施的細節。據與會的銀行界人士指,會上有人提出,金管局要求銀行的人民幣長倉(買入)或短倉(沽出),不可超過本身人民幣資產或負債的10%,認為此限制了銀行業務運作的彈性,而新加坡亦沒有類似的限制,擔心措施會令銀行將業務轉到境外進行,甚至可能削弱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銀行公會人民幣工作小組主席譚何錦文(見圖)於會後表示,金管局代表在會上,解答了銀行大部分的問題,認為新安排有利市場發展。而於前日,金管局副總裁彭醒棠在解釋此問題時指出,局方對於銀行在外幣持倉方面,一向都有風險管理的上限要求,對於非港元資產的長倉或短倉,要求不能超過銀行的資產基礎(Capital Base)總額的25%。他指,人民幣以前被納入其他非港元貨幣的範疇進行管理,但是由於人民幣還不是自由兌換的貨幣,因此在風險管理上引入新要求。
人行託管戶口安排待落實
至於金管局新提出的將參加行人民幣託管於深圳人行,開設託管戶口服務的法律安排,譚何錦文指,仍要待金管局公布詳情。她認為,中銀香港(2388)的清算行角色有所轉變,成為託管人,已可釋除業界對授信風險的擔憂。
銀行公會今年11月曾致函金管局,指隨著香港人民幣業務的擴大,一些參加貿易結算的銀行表示,其存放於清算行中銀香港的人民幣存款不斷增加,出現授信限額的問題,信貸風險過於集中。金管局與人行商討後決定,原則上能夠以參加行在清算行設立託管賬戶的方式解決授信限額的問題。
對於在優化措施下,銀行只可為企業客戶3個月內的支付需要向內地進行兌換,譚何錦文指,目前大部分貿易均屬於短期支付,故新做法適當;倘客戶需要長期貿易資金,銀行亦可以動用本身頭寸來處理,不受限制。她補充,相信一系列新安排將推動本港人民幣業務穩定及彈性地發展,料明年業務將續發展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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