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均要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型維修自住住房。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上年員工平均月薪的5%至20%,勞資雙方供款額相同,單位每月繳存不得低於55元人民幣。
■同一單位只能選擇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不繳存住房公積金或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人民幣的罰款。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勞資雙方自行決定,由資方從工資代扣支付。
■領取最低工資者不需供款,惟資方仍要為員工供款。
製表:記者 李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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