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廣播處處長黃華麒昨日最後一天上班,他在回顧兩年任期時,認為香港政治光譜愈趨複雜及兩極化,無論港台偏左或偏右都容易引發很多政治批評,必須審慎處理。他更寄語港台節目要不偏不倚,才是真正的公共廣播,尤其時事評論節目更要做到這精神,希望可秉承下去。黃華麒的寄語說明一個傳媒人應有的操守,特別是掌握大氣電波月旦時政的時事節目主持人,更要秉持不偏不倚的精神。聽到前任處長這番說話,不知吳志森有何感想?
不論吳志森或近日不斷撰文為他「平反」辯護的人,總是將批評他的文章說成是打壓言論自由,封殺批評政府的聲音,例如陳雲日前就撰文直指《文匯報》「以文章的數量來欺壓人」,目的「無非要孤立一位公正的烽煙節目主持人,拿下一城,然後攻陷香港的言論自由陣地」。這種論調是吳志森及其同道人最常引用的論調,以抹黑抨擊他的聲音。固然,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但不能只說前半段的自由,卻遺漏了關鍵的「言論責任」。僅僅講自由而無責任,將讓社會以為不負責的言論是一種自由,到最後氾濫成一種無節制的人身攻訐、謾罵、傷害,都假自由之名而行。而且言論自由也絕不是誹謗、煽動的保護傘。然而,吳志森的表現卻是徹頭徹尾的只說自由不談責任,而他更在節目上濫用自由以達到政治目的,這就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主持人的操守問題,是港台應否作為反中反政府基地的問題。
早前《文匯報》的多篇文章已經用確鑿的證據,揭露吳志森的三宗罪:一是借早前的「劉曉波事件」、「趙連海事件」、「王光亞的發言」等上綱上線肆意攻擊內地制度,「井水犯河水」,逾越了兩制的界線,將港台作為攻擊「一國兩制」的基地。二是煽動仇商情緒,多番以不實的資料抹黑誣衊李嘉誠先生,不單用心不良,更涉及誹謗等刑事責任,港台是公營傳播機構,怎能讓主持人不斷誹謗名人。三是擔當反對派的政治打手,對建制派及特區政府死咬不放,甚至民建聯被社民連侵犯商標,吳志森也可在節目上大肆嘲弄,對於「維園阿哥」涉嫌強姦卻閉口不談,更不要說節目上總是找反對派人士上來作政治宣傳了。但對於有關指控吳志森及其同道人一直都顧左右而言他。
傳媒人有觀點有立場不足為奇,大可在報章撰文、寫微博、寫網誌,沒有人會阻止你。但問題是不能濫用大氣電波,根據港台規定,主持人是不可以把時事節目作為個人發表主張的平台。吳志森濫用電台時段去宣傳其政治理念,甚至要鼓動風潮煽動民眾,只許一種聲音出現,不許其他聲音並存,這種做法完全違反了黃華麒提出公營電台主持人應不偏不倚的標準,根本沒有資格繼續當港台節目主持人。
現在黃華麒走了,從他的訪問可看到他明顯「言未盡」、「意未平」,怎樣處理節目主持人偏頗的主持風格問題,如何保持時事節目不偏不倚,不偏幫任何一方政治勢力,將是新任處長必須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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