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負責駕駛警車的警務人員譚國強(44歲),被揭發分別於今年4月在西區警署出口不小心駕駛警車,4個月後他再駕駛警車時,與一輛的士發生意外,但他在筲箕灣報案中心誤導一名警長,虛假指是的士溜後3呎令2車相撞。譚早前被控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和不小心駕駛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預審,裁判官將案件安排於4月7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