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我一直都搞錯了一個字,就是笫字。一直以來,我以為男女的房中之事,就是床第之事,卻原來不是「床第」,而是「床笫」。笫和第,讀音都不同,前者是讀姐。所以,我錯了,你也錯了嗎?如果錯了,那就是積非成是的問題了。
我是在看到已經停刊的《歷史月刊》裡的一篇文章時,才發覺錯誤的。那篇文章題目就叫「床第」,談的就是第和笫的不同。文章一開始,作者王書輝說,我國是禮義之邦,對於不雅或不吉利的語言,不願意直接說出口,所以就以委婉的詞語來替代。
比如叫錢做孔方、阿堵、青奴,叫溲便之器為馬桶、馬子、夜壺,稱生病為違和、欠安,叫死亡為百年、升仙等等。
而閨房的事更不好說了,所以用行房、雲雨和床笫來稱之。不過,長久以來,似乎很多人都和我一樣,以為那是床第。
於是我就查查字典怎麼說。先查第,有次第、編排、評定、科第、官邸等,和床連得起來的,只有官邸這個解釋才有點可能,但是按大小,也應該稱為第床,不可能先小的床再大的第。顯見床第,是不通的。
再看笫,解釋之一是用竹篾編織而成的床墊,之二是床。這不就結了嗎?床笫,才是正確的啊。再查床笫,解說是床和墊在床上的竹蓆,泛指床鋪。古書《禮記》就有「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之語。而《後漢書》更有:「帝自在邸第(看,真的是先大後小的邸第),數有神光照室,又有赤蛇盤於床笫之間。」
床第還是床笫,看來已見分曉,不過,王書輝也提到,有性學專家出了書,名字就叫做《床第達人》。床第,看來已經積非成是,成為約定俗成的用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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