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曾協助被政府列為「表二」,即未符資格經營骨灰龕的葵涌弘道堂推銷其「免費」龕位。10多名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成員昨日到弘道堂的骨灰龕場抗議,並譴責李華明竟有如涉嫌違規骨灰龕場的代言人,公然為對方,實匪夷所思。
該聯盟批評,弘道堂並非及格的骨灰龕場,卻以慈善為名繼續經營,是為了阻撓政府的取締工作,做法影響市民。
聯盟隨後到李華明於樂富的辦事處抗議,要求他道歉,但李華明並不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