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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談塗鴉:警必不偏不倚處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4-29]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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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民連竟示威要求特首遇襲後公開道歉,還黃俊杰「公道」。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鄭治祖) 香港多個地區最近分別被人噴上在內地涉嫌經濟犯罪而被控的「藝術家」艾未未的肖像及字句,警方正跟進有關的塗鴉個案,但就被反對派政黨質疑為「政治執法」。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絕對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亦要尊重他人及守法,強調警方就近期的塗鴉事件接獲5宗投訴,故按程序採取行動;警方會不偏不倚地處理事件,又認為傳媒以「政治打壓」來形容警方的處理手法並不公平。

「接投訴要查 不然是失職」

 李少光昨日在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後表示,香港是一個開放、自由的社會,特區政府絕對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亦要尊重他人及守法。他又說,香港多處最近被噴上艾未未肖像及字句,而被塗鴉的地方都是私人物業,警方共接獲5宗投訴:「當接到有人投訴,警方便要展開調查,不然便是失職。走進別人的私人物業劃花別人的牆,是不正確的。」他強調,在私人物業塗鴉,與潑油等刑毀案件的性質相近。

 就反對派質疑警方將事件交由重案組調查「並不尋常」,李少光表示,警務處處長在執行任務時作出的調動,是他的決定,市民應該尊重。當被記者問到有人以艾未未肖像射燈投射到警署的挑釁行為,是否犯法及如何處理時,李少光強調,當局不會基於一些挑釁行為而採取行動,強調會依法辦事。

如何起訴黃俊杰 律政司判斷

 被問及早前被指撞傷行政長官曾蔭權的社民連成員黃俊杰,並未被控以襲擊罪而是擾亂公眾秩序時,李少光表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目前不便評論,但強調控告一個人的決定權不在保安局,指警方在接到投訴或有人報案後,會展開調查,再將所有搜集的證據呈交給律政司,由律政司作獨立的判斷,包括是否起訴及用甚麼條例去起訴等。

 另外,社民連主席陶君行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等10多人,昨日由中環�擢袬`行遊行到禮賓府,聲言要抗議曾蔭權「詐傷」,是在「濫用公權打壓港人的示威及抗議自由」,要求曾蔭權道歉及公開作證,「還黃俊杰的清白」。一行人走到政府總部的路口時,長毛聲稱要到禮賓府正門與特首曾蔭權見面,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表示已安排好在後門的示威區進行,但長毛卻藉詞不滿負責的警員「官階低」,並聲言今次是特首自動放棄與他們溝通的機會,未來社民連將「如影隨形」地向特首進行激烈的示威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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