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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稱當局已採取措施爭取大橋2016年完工。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高院撤銷環保署署長向港珠澳大橋發出的環境許可證,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路政署正積極研究工程的推進,包括透過分期工程、分期落成等方式,盡量壓縮工程的時間表;期間亦會繼續推展香港境內各項工程的前期工作,以爭取配合大橋於2016年通車的目標。
邱騰華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以書面回覆專業會議議員石禮謙提問時表示,環保署不同意高等法院的裁決,並認為該裁決對現正進行及未來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執行原則有重大影響,故已就裁決提出上訴。
邱騰華強調,環評條例自98年實施以來,環保署均按照《技術備忘錄》,要求環評報告進行現有空氣質素的「基線研究」,但高等法院的裁決卻認為,環評除了確保進行工程後對整體環境帶來的累積影響需符合法定環境標準外,更需比較工程進行與否的環境影響,以衡量工程的影響和相關的紓緩措施,政府工程日後亦需依照裁決進行有關分析,故環保署目前必須根據條例訂明的程序及時限,按裁決來考慮所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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