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屆區議會選舉將於今年11月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已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就選區劃界及名稱提出建議,並制訂了《2011年選區(區議會)宣布令》,立法會昨日完成「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有關的《宣布令》將於本月23日生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林D9)昨日在立法會上表示,《宣布令》有助有意參選者為競逐區議會412個議席作進一步準備,而就各大政黨議員對選區劃界建議都稍有意見以至不滿,他認為,這正好證明政府的選區劃界工作獨立進行,又強調選管會多年來已確立了在劃界工作的獨立性及聲名,整個程序均按照法例的具體規定,具高透明度地進行,工作原則亦列明政治因素不在考慮之列。他呼籲議員不要輕率作出質疑,公眾人士亦可繼續向選管會作出書面或口頭申述。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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