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推動國民教育工作理所當然,反對派卻誣衊當局「只著重洗腦」,忽視人權教育,要求重設人權教育工作小組及設立人權委員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強調,香港特區的人權受到法律充分保障,並建基於法治和司法獨立,政府保障人權工作並不被動,亦毋須設立另外一個人權組織重複或取代現有機制。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昨日在立法會提出有關政府推廣《人權法案》工作的質詢。林瑞麟回應指,當局目前從不同渠道推廣宣傳《基本法》及人權法案,而平等機會委員會、私隱專員公署、申訴專員公署及法援署等機構,亦協助保障巿民的人權,相關工作同時受到立法會、傳媒及非政府機構的持續監察。
此外,教育局已把人權教育納入中、小學的相關學習領域及科目課程內,而公民教育委員會轄下的宣傳小組,亦負責推廣包括法治、社會公義及人權教育等方面的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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