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名社民連成員,本年3月向行政長官示威,涉嫌襲擊特首,後各被控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案件原訂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因2名被告更換代表律師,審前覆核押後至下月中,開審日期定於7月18日。
22歲被告黃俊杰及25歲被告黃浩銘,昨一同到九龍城法院應訊,2人的案件被合併處理。原代表2名被告的黃汝仲律師,指此案將由另一位律師郭憬憲負責,因此需要時間檢閱有關證供。
另控方在庭上表示將會有8名控方證人,而控辯雙方將會播放當日的片段。裁判官將審前覆核押後至6月17日。
按程序向法庭申請傳召
2被告稍後在法院外高呼口號,而黃浩銘表示他們為弱勢及貧窮人士發聲,只是普通的集會自由,他亦表示希望特首能上庭作供。按一般程序,如果證人在非自願下作供,辯方需先向法庭申請證人傳票,獲法庭批准後才可傳召。
事發今年3月1日,特首曾蔭權出席一個開幕活動時遇社民連成員示威,先有示威人士黃俊杰突破封鎖,走近特首涉嫌衝擊,混亂中特首胸部受傷不適,被護送入會場休息室休息10分鐘後,負傷上台演講。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到場,與黃浩銘等硬闖會場再度示威,黃浩銘持一盒粟米斑塊飯,衝前欲向特首「掟飯」,為保安員阻止,雙力發生糾纏;有成員乘亂衝上台,更衝向特首,幸在場的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從後將他拉著,G4探員亦衝上擋在特首身前,特首才免再受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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