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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鄰居入稟禁制燒香的被告家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因在家門外燒香而被指影響鄰舍案,原告及被告雙方昨日結案陳詞,對於原告希望法庭就其影響一家人頒下禁制令禁止鄰舍燒香,法官質疑若強行就燒香會影響身體健康而頒令,便間接也禁止全港廟宇燒香,法官最後決定押後頒下判辭。
冀平衡中國傳統權利
代表被告馬鴻榮、許嬋美及馬偉業一方的律師強調,真實情況並非如原告胡偉欣所述般嚴重,被告一方也已多次轉插微煙香或環保香,希望法庭能平衡被告跟據中國傳統燒香的權利。
代表原告的律師則指,燒香令原告一家不能享受正常生活,原告已用盡一切方法抵抗煙味,但燒香所受的影響其實比一般樓上漏水的情況更為嚴重。
盼雙方自行協商條款
法官陸啟康則揚言,法庭不會就原告所指燒香影響身體健康,甚至聲稱能致癌的研究報告作裁決基準,因法庭沒理由就此而頒下禁制令,間接影響全港廟宇不能燒香,最後決定押後裁決,但透露若真頒下禁制令,雙方也可自我協議特定條款,如必須燒環保香或每日燒香次數等。
家住美孚荔灣花園的原訴人胡偉欣,早前入稟禁制鄰居馬鴻榮、許嬋美及馬偉業一家在家門燒香,影響她身心健康及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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