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本地工業家蔣震第4女、太平洋興業(現稱「新時代能源」)前主席蔣麗莉,涉串謀公司董事詐騙認股權案,因法官昨仍未讀畢逾百頁判辭,但提及接納所有控方證人供詞,對蔣麗莉自辯所述全不相信。縱使法官仍未宣讀裁判結果,但已透露會讓辯方大律師於周五為眾被告求情,更欲安排在下周二或周三判刑,相信蔣麗莉定罪與否今日有答案。蔣家則暗示「打定輸數」。
蔣麗芸蔣麗苓到庭支持
前天突被收監的蔣麗莉(50歲),昨被囚車押至區域法院。多名親友昨仍特意到庭支持,五妹蔣麗苓曾在公眾席上向犯人欄內的四姊送上「飛吻」鼓勵,二姊蔣麗芸更向四妹作加油手勢。
3名被告蔣麗莉、胡思聖(46歲)及包國平(55歲)被控5項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等罪名,事發於2001年,當時蔣麗莉任環康集團主席,被指聯同包國平在招股書上有失實陳述,及在02年任太平洋執行董事時,蔣涉向10名下屬以「獎勵」方式送出太平洋興業認股權證後,再向其中5人取回銷售後的利益,涉款300多萬元。
尚餘判辭押後今宣讀
法官黃崇厚昨把判辭宣讀至近尾聲,提出將餘下判辭押後至今日宣讀後,代表第3被告包國平的大律師林沙文透露,將會替包申請保釋等候判刑,法官在此時表示今日會有最後裁決,縱然仍未宣讀至將3名被告定罪與否,法官揚言已計劃好在本周五讓律師求情,更欲安排在下周二或周三判刑,似暗示3被告會被定罪。
辯方指證人獲廉署厚待
法官在判辭中提及,相信案中全部證人,尤其接納蔣麗莉的私人助手葉玉珍所作證供,同意她在涉案期間早已體會到替蔣所作的事屬犯法行為。
法官亦指,污點證人葉玉珍與其夫均列入廉署的證人保護計劃,2年間除獲廉署50多萬元住宿津貼,另共有80多萬元的生活費津貼,辯方爭議夫婦2人與廉署關係良好,葉亦為免自己入罪而將所有罪責推卸給被告,法官不接納辯方說法,亦不接納2名辯方證人的口供,尤指蔣麗莉自辯時的口供毫不可信,非誠實可靠證人。
對於蔣聲稱效法父親將公司成果分享給員工以示獎勵,法官認為除認股權證外還可以循其他途徑獎勵員工,其中5名獲股權者只屬低級職員,非對公司特別有貢獻;蔣又指稱自己涉案時身體抱恙,在事件中並沒有參與,但法官認為蔣只是欲拉開自己與股權一事的關係,並不相信她在庭內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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