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通過多項法官任命,包括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張舉能擔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及由郝廉思及簡嘉麒擔任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任命由本月起生效。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基本法》第73條第(7)項就委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動議決議案。他表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一職,自馬道立出任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後,即告懸空,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接受推薦委員會推薦後,決定任命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張舉能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他讚揚,張舉能品格高尚,剛正不阿,曾處理多宗備受關注並具爭議性案件,深受法官及法律界敬重,其審理艱難及複雜案件的能力毋庸置疑,又具備了優秀管理人員的潛質,並熟悉高等法院的行政工作。
增2終院非常任法官
特區終院是次同時增加了非常任法官數目。唐英年說,由於預期有2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可能於短期內將無法出庭審理案件,同時考慮到其他非常任普通法法官亦需要處理各類專業及個人事務,故有需要擴大非常任普通法法官的人數,以更靈活處理特區終院的個案量,確保其有效運作,故曾蔭權接受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郝廉思及簡嘉麒為特區終院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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