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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藝人佘詩曼(見圖)在早前的口供指若不是陳志雲,她不會出席無酬勞的簽書會活動。樂易玲昨日的證供進一步透露,佘即使知道去年2月7日的志雲情人節首選簽書會活動是由陳舉辦,仍表示不想出席,只是礙於陳志雲「指令」,才不得不出席。
無線藝員發展科助理經理陳嘉莉稱,陳志雲約於2009年年底一個例會中表明有個人簽書會,希望楊怡、佘詩曼、楊思琦出席撐場,她立即聯絡各藝人的經理人,並再找吳卓羲、黎諾懿、陳敏之及王君馨出席,後來確定有4名藝人可出席,3人仍待回覆。後來陳志雲再要求加廖碧兒出席,但因廖要拍電影而未能出席。
樂易玲表示,她經陳嘉莉得悉陳志雲會舉行簽書會,並希望邀請藝員出席「撐場」。樂遂將有「檔期」,及她「請得郁」的藝員名單交給陳,然對方希望請一些較好的藝員,並指明要楊怡及佘詩曼。樂易玲對楊、佘能否出席感到疑慮,因她們正同時拍攝一套古裝劇集,恐怕未有「檔期」。
陳主動搵梅小青「放人」
其後,樂收到陳嘉莉通知,陳志雲已與梅小青商討好檔期,佘詩曼可以出席活動。但樂由佘的經理人Tina處得悉,佘詩曼並不願意出席。樂透露,即使有酬勞,佘也很少出席這類活動,加上她正在趕拍劇集,更不願意出席。樂便著Tina向佘勸謂「陳生已經幫阿佘度了期,不出席的話便會很尷尬。」
而梅小青的供詞中指,當日劇組及其他部門未有給佘安排工作或活動,她才「順理成章」地將佘詩曼的「空檔」安排給陳志雲。佘最後在梅小青「放人」,及樂易玲勸說下,才出席簽書會活動。
陳嘉莉表示知道簽書會是慈善性質,屬陳的私人活動,藝人出席純粹「撐場」及作宣傳,當時並不認為活動涉及商業性質。其後陳著她找Kenneth Tang,對方要求她提供出席藝人名單,以便準備紀念品,故簽書會前,她已得知有Mabelle會餽贈紀念品給各藝人,她亦有把紀念品一事告知楊怡及部分經理人,故絕非是秘密。而陳志雲曾提及,如果送紀念品給藝人朋友就OK,但不可以涉及推廣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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