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法官昨裁定陳志雲等3人案件表面證供成立,3名被告都透過代表律師表示不會作供。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欲呈遞一份證明其當事人復職的通告,稱此信間接顯示了被告復職的原因,但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卻拒絕該份文件呈堂,控方認為應傳召無線董事局成員方逸華、李寶安及梁乃鵬出庭,直接向他們了解原因。
信中列明准許復職原因
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希望傳召一名無線外事部主管出庭作辯方證人,藉其證明一份無線曾向公眾發放的公開信。此信於去年11月16日發布,列明無線讓陳志雲復職,並提及董事會准許其復職的原因。辯方指這封是由案件的受害人無線電視發出,希望呈堂讓法庭了解。
不過,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提出反對,認為不能只憑一紙而斷定,如辯方只想證明其已復職及相關日期等,控方不會反對;若辯方堅持要爭拗復職原因,應傳召當日開會決定此事的無線3位董事,即方逸華、李寶安及梁乃鵬,直接從他們口中了解原因。
法官一度著控辯雙方以同意事實的方法處理信件,但控方仍然反對現階段將信件交給法官過目。控方又指,第3被告陳永孫將會有很多文件須呈堂作證明,然其中一些文件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控方表示需要時間詳閱有關資料,因此案件將於下周一繼續審理。據悉,辯方將安排無線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於星期一到庭,等候作供。
陳志雲住所內拘叢培崑
另外,控方昨日傳召了2名廉署調查員,他們透露於去年3月11日清晨6時許,廉署人員到達陳志雲於亞皆老街雅麗居一座17樓B室的複式單位,期間按門鐘等候15至20分鐘才見陳志雲應門。其後,陳帶同廉署人員用室內樓梯,步行至18樓的叢培崑睡房門外,由陳志雲敲門,並謂「廉署有人想搵你喎」。廉署人員於當日便在陳志雲的住所處拘捕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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