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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接獲有關健身中心不良推銷手法的投訴趨升,包括有人扣起他人身份證及信用卡,再以高壓推銷巨額會籍。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到健身中心運動成為不少都市人的習慣,惟簽約要小心,以免健身不成反傷「荷包」。消委會去年接獲有關健身中心的投訴按年升68%,達862宗,當中涉及推銷手法的投訴趨升,今年上半年增至119宗,按年增16%。有人被扣起身份證及信用卡,再被「高壓式」手法推銷巨額會籍;有市民在「車輪式」游說下,購買逾60萬元的3年會籍,即使每周接受6堂、每堂4小時的課程,也無法在限期前完成所有課堂。
涉及健身中心的投訴近年持續增加,消委會2008年收到469宗投訴,前年升至514宗,去年更增至862宗;當中涉及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分別為94宗、172宗及184宗,今年上半年更增至119宗,按年增加16%。投訴個案顯示,健身中心傾向對意志力不堅定的人士「埋手」,並以「試玩」及贈品作招徠。
3個月加簽400堂難完成
投訴人李先生在購買健身中心3年會籍後,教練每隔3至4天便游說他參加舉重和拳擊訓練,結果在3個月內共加簽400多堂,總會費高達60多萬元,即使他將訓練堂數由每周3堂、每堂1小時,增至每周6堂、每堂4小時,也絕不可能在合約到期前完成所有課程,遂要求公司取消會籍並退回餘款被拒。
另一投訴人何先生於2005年以1.5萬元購入健身中心永久會籍,當時宣傳單張列明適用於所有及將來開設的分店,但去年到旺角新分店使用服務被拒;投訴人張小姐去年成為健身中心會員後,被推銷11萬元課程,更聲稱可代她安排銀行分期付款,但購入課程後,銀行拒絕安排分期,並已透過信用卡清付全數款項。雖然消委會介入有關投訴,但涉及的健身中心拒絕取消有關合約和退款。
扣信用卡迫簽帳數十萬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許樹源表示,不少消費者被游說到健身中心後,被蓄意扣起信用卡或隨身物品,再接受高壓推銷;有消費者甚至被困房內,再受到「車輪式」高壓推銷而簽下巨額會籍。許樹源表示,投訴個案不少涉及被硬銷簽下數十萬元的健身會籍,消費者因誤信推銷員聲稱可代辦分期付款、受傷或懷孕可獲免費延長合約、或可享用其他分店服務的優惠而入會,但當發現承諾未能兌現時卻不獲退款。他呼籲,消費者避免簽訂過多合約,以免未能完成所有課堂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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