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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電視終止合約投訴激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7-16]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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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收費電視的銷售手法被投訴。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市民對收費電視的投訴趨增,消費者委員會去年全年接獲1,844宗相關投訴,今年首5個月則達512宗,其中涉及更改或終止合約的投訴達49宗,按年增加88%。有投訴人指,節目被轉往其他頻道播放,須另收費才可繼續觀看該節目,若終止合約便要罰款。消委會認為,該做法有欠公允,建議當服務有重大改動時,消費者有權無條件解約。

節目改動客戶無權解約

 消委會收集4間本地收費電視供應商的服務資料,發現供應商有權隨時更換電視頻道的數目和內容,如消費者因此提前解約會被懲罰。其中一名投訴人羅先生去年11月續約時,提出訂購頻道須包括指定3個節目,但今年2月發現有關節目被安排在另1頻道播放,遂要求解約但被拒絕。另一投訴人陳先生前年1月簽訂合約時,服務涵蓋多條足球聯賽的頻道,但其後供應商無法獲得播放權而取消有關頻道,向陳先生提供額外2個節目頻道作為補償,但需要續約2年。

條款複雜對消費者不利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許樹源表示,當有節目被調動或終止時,供應商一般會給予消費者30天通知期,並提供其他頻道替代,但需要另簽合約及加費以收看新頻道,他形容服務條款相當複雜,但消費者無權因服務內容改動而無條件提前解約,解約一般會被罰款,消委會認為有關條款並不公平,對消費者相當不利。

消委建議大改動可解約

 許樹源表示,消委會已向多家供應商建議修訂收費電視服務合約條款,當服務內容或條款出現重大改動時,除了向消費者提早1個月發出通知外,消費者應有權終止合約,而不會受罰;若消費者已預繳費用,應按比例將未用的服務費退還予用戶;若是經電話與用戶續約或訂立新合約,應發出書面確認書及合約副本。

 「無線收費電視」表示,頻道及節目調動要視乎供應商而定,在訂立合約時會向消費者解釋合約內容,在核實後才安排服務生效;「有線電視服務」表示,在訂立電話合約後會發出書面確認書;「now寬頻電視」表示,有向客戶提供服務條款細則;「香港寬頻bbTV」表示,會考慮在修訂合約條款後要求消費者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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