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菲傭疑因被僱主的家人出言侮辱,早前透過平機會入稟控告對方違反《種族歧視條例》,要求對方書面道歉及作出情感傷害賠償等。原告一方昨建議對方可作庭外和解,但對方卻反對。法官贊成雙方和解,並向被告表示「調解比訴訟好好多,只是幾千元,若你解決唔到,訴訟費可能十幾廿萬」。又指本案相信是香港首宗有關種族歧視入稟的案件,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再跟進調解進度。
原告人Dominga Adaan Damias,控告被告中國籍女子胡木容,3月17日在何文田御龍居大閘外向她言語傷害,言詞帶嚴重種族歧視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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