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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論香港:是為「公投」翻案還是必須堵塞漏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7-26]     我要評論

楊志強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資深時事評論員

 特區政府就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提出的4個諮詢方案,基本上合憲合法,而「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則是不折不扣的違憲違法,但反對派卻顛倒黑白污衊特區政府提出的諮詢文件「違憲違法」。這說明,圍繞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出現的最大爭論,是為非法「公投」翻案還是必須堵塞漏洞?這個爭論涉及維護「一國兩制」還是要搞「港獨」,涉及維護港人福祉還是損害香港繁榮穩定?是大是大非之爭。

 特區政府公布「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文件」後,香港研究協會進行的民調顯示,61%市民認為政府應修例以堵塞濫用補選漏洞,55%亦認同當局進行公眾諮詢而非「撤回方案」。過去一年多來,主流民意均認為政府應堵塞任意辭職再補選的漏洞,這一主流民意至今未變。要求政府就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進行公開諮詢,也是至今未變的主流民意。

反對派所謂不應「堵塞」漏洞違港人福祉

 特區政府提出的4個方案基本上都合憲合法,而「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則是不折不扣的違憲違法,但是,反對派卻顛倒黑白污衊特區政府提出的諮詢文件「違憲違法」。反對派聲稱,「公投」被濫用機會很微,而且是推動民主重要一環,不應「堵塞」云云。這罔顧最起碼的事實,任何不帶偏見的人都可看出,「公投」在香港被濫用機會很高,去年公社兩黨已濫用補選策動「五區公投」,浪費1.26億元公帑,並且反對派已公開聲稱明年要在取得「超級區議員」議席後發動「變相公投」,當局將要動用1億多元的公帑,開放500多個票站,讓320多萬選民參與被反對派濫用的補選。非法「公投」絕非是「推動民主重要一環」,耗費公帑之餘,誤導市民,挑動對立,撕裂族群,分化社會,將香港拖入無休無止的爭拗陷阱,導致內耗不斷,損害香港民主健康發展,衝擊社會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最後受害的,是全體香港市民。反對派所謂不應「堵塞」濫用補選漏洞,完全違反港人根本福祉。

「變相公投」才是不折不扣的違憲違法

 去年公民黨與社民連策動「五區公投」,引起中央嚴重關注。國務院港澳辦當時就發表聲明,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所謂『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沒有法律效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不符,是從根本上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

 「五區公投」是一場違憲違法、挑戰中央、浪費公帑、製造矛盾、分化社會的鬧劇。中央明確指出「五區公投運動」違憲違法後,公社兩黨不但沒有改弦易轍,反而變本加厲,提出所謂「全民起義」、「解放香港」口號,危言聳聽的背後,是挑戰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底線。非法「公投」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有著深遠的危害性,許多國家和地區的經驗都充分證明了這一點。「公社黨」的「公投綁補選」,乃抄襲陳水扁「公投綁大選」,與當年陳水扁藉推動「公投制憲」搞「台獨」,屬同一個模式,走的也是同一條路,背後的意圖是謀求「港獨」。「五區公投」只有17.1%的投票率,創下回歸以來最低的投票率,市民清晰地向這種浪費公帑和試圖篡奪中央公權力的行徑說「不」,並要求政府堵塞有關法律漏洞。特區政府提出「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文件」,體現了市民希望政府採取行動,這是政府建議修例的立法原意。

政府提出的諮詢文件合憲合法

 明明是濫用補選策動「變相公投」違憲違法,但策動「五區公投」的公民黨、社民連以及反對派學者,卻顛倒黑白指堵塞濫用補選的漏洞是「違憲違法」。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特區政府提出的4個方案都有一定的法律理據,並沒有明顯違反憲制的地方,而方案二,即當局提出的遞補機制修訂方案,已較原方案有助於證明為合憲,並認為同名單遞補,更能符合比例代表制的原則。

「辭職公投」剝奪市民選舉權

 圍繞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出現的爭論,有些爭論完全是正常的,有關爭論的技術安排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廣徵民意、凝聚共識來解決。但必須正視圍繞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出現的最大爭論,是為「公投」翻案還是必須堵塞漏洞?這個爭論涉及維護「一國兩制」還是要搞「港獨」,涉及維護港人福祉還是損害香港繁榮穩定?是大是大非之爭。

 反對派又顛倒黑白說,特區政府提出的4個方案都剝奪了選民的選舉權利。事實上,是反對派議員搞「辭職公投」剝奪了市民選舉權。立法會每屆4年,市民行使選舉權選出代議士,其選舉權蘊含了授權給當選議員履行4年職責。但是,有議員在市民行使了選舉權後,突然搞「辭職公投」,並且同一名單上的候選人也故意不遞補填補空缺,非要補選策動「公投」,辭職議員與同一名單上的候選人不僅違反了對選民的承諾,而且把選民委託議員為其工作4年的期望和權利都剝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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