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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政府上周公布檢討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再就業安排,在不延長管制期下,採取措施收緊審批退休高官申請到私人機構任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見圖)重申,決定不延長管制期是困難但恰當的決定,當局必須平衡公眾利益和個人就業權利,倘限制過份嚴苛,法律上未必站得住腳,亦可能會影響優秀人才投身政府的意慾。
機制太嚴 減優才做公僕意慾
俞宗怡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當局已從政策及法律層面檢討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再就業情況,目前香港首長級公務員第1至3點的轉職管制期是兩年,第4至8點則是3年,相對澳洲、新加坡、加拿大、英國、美國等7個司法管轄區來說,香港相關管制期已經是最長的地區之一。而當局在加強規管安排時,必須平衡個人就業權利及公眾利益,倘限制過多,法律上未必站得住腳;機制過份嚴苛,亦可能減低優秀人才加入公務員隊伍的意慾,打擊團體士氣,對社會整體利益未必是好事。
俞宗怡又指,目前一般涉及到大學進行教學工作的離職再就業申請,約1至2個月會完成審批;至於涉及到商界受薪的工作,則需要3至4個月的審批時間。在新收緊審批程序下,獲批申請的人士的資料會列載於登記冊上,並於9月1日開始上載到網上供市民監察。
至於「梁展文事件」一度引起社會關注延後報酬問題,她就解釋,梁展文當時是在其管制期內依足程序申請,故該個案的問題在於她的把關工作不夠嚴謹,而並非與管制期的長短有關;又強調一旦相關首長級公務員已過了管制期,當局對其工作申請不可再作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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