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代表陳永孫的大律師林國輝昨結案陳詞,指陳永孫並沒有向無線電視作出任何隱瞞行為,陳永孫2次著人開單收取《翡翠歌星賀台慶》的製作費,都經過無線電視會計部處理,根本沒有機會隱瞞,與叢培崑更沒有任何協議。
律師指陳永孫無隱瞞行為
大律師林國輝指出,陳永孫代表無線與思潮簽訂一份服務協議,並沒有意圖欺瞞無線。他指出新濠天地是由思潮介紹作《翡翠歌星賀台慶》的贊助商,且思潮亦有履行其物流工作的職責,無線給服務費予思潮並無不妥。法官潘兆童則質疑思潮已得到一封意向書,已可憑此向外尋找贊助商,及當時已知新濠天地會作贊助商,不明白陳永孫為何在10月還要與其簽訂一份服務協議書。林國輝回應不可因此抹煞思潮曾尋找贊助商可能,亦不代表思潮並沒有工作。相反,控方須證明思潮並沒有履行有關職責,才能指控該份協議書是虛假的文件。
陳永孫亦得其上司無線廣播業務總經理鄭善強給予權限,若能為公司爭取合理利潤的生意便可與對方簽訂合約。思潮替無線找到贊助商及負責物流的工作,而無線給予5萬元服務費,比無線所支付給代理商費用的數額為少,陳永孫有權簽訂有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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