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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賄選的簡炳墀(左)保釋後由大律師兒子簡永輝(右)陪同離開法庭。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5屆香港冠軍練馬師簡炳墀涉向一名村長提供13萬元賄款,以誘使對方在選舉中投票給他而被廉署起訴選舉舞弊罪名。簡炳墀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時否認控罪,案件押後9月20日預審,10月19、20日開審,期間簡獲准以5萬元保釋外出,不受離港限制,但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表示,將傳召9名證人,當中包括4名廉署人員、1名警員、1名民政事務總署職員及3名市民,由於部分證人不在香港,故要求將案件押後開審。辯方則指,簡炳墀可能聘請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代表抗辯,但現時希望先確定審期。
簡炳墀在上水鄉事委員會執委選舉中以16比40輸給前得力助手侯志強,事後有村長舉報,指有人串謀向村長買票進行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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