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FP強積金經已實施10年,積金局近日提出「積金恩恤機制」,容許供款人提取某個百分比的供款用作子女升學、樓按首期,及至醫治危疾等個人需要。雖然此項參考新加坡全民公積金制度CPF(Central Provident Fund)的構思廣受市民一致好評及受落,但實質成效、意義及對社會資源分配的影響也要細心三思。
如以抄襲新加坡公積金CPF提前提款,要先了解其供款比率最高為36%(僱員供款佔月入20%,僱主供款16%),而香港強積金供款率為10%(僱員及僱主各佔10%,上限為 2,000港元),幾乎為全球最低。
提款置業杯水車薪
再者,80後面對買樓「上車難」的經濟民生問題,提早提取部分用作首期上車,有如杯水車薪。以本港中小型單位上車盤約250萬至300萬元為例,三成首期連律師費約80萬至98萬元。以強積金上限供款為例,一年供款24,000元,個人也要等上三十多年才有機會「上車」。
如要準備子女升學費用,單以本港就讀大學為例,父母需為子女18年後預留60萬至80萬元;如要到海外留學,學費連食宿費約為300萬元。過住10年香港強積金平均回報率約5.4%。以強積金累算權益,提取部分也遠不及實際須要金額。
恩恤治病混淆性質
患危疾或治病恩恤之定義甚具爭議,如可提取部份累算權益,港府必需清楚向市民釐定強積金是屬於社會保障計劃,還是退休保障計劃。角色混淆不清,一但強積金變質,最終會令供款人淪為無休可退,跌入社會綜援網的機會大大增加,反而為港府帶來沉重的經濟開支負擔。(節錄) ■美聯金融集團財富管理總監 梁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