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間單位的地台加厚過度,導致樓宇負荷過重;
2. 分間住用單位並無窗戶以供照明及通風;
3. 在街道上方的露台加設廁所;
4. 在分間單位門口可直接進入逃生樓梯或防煙門;
5. 不能通往樓宇原有的第二道逃生樓梯;
6. 排水渠出現漏水現象。
資料來源:屋宇署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謝雅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