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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茤苤v居民李先生表示,曾目睹屋宇署人員入屋拍照、記錄。香港文匯報記者溫瑞麟 攝
李先生與妻子居於土瓜灣道277號至279號5樓一個「�茤苤v,正好位於前日被屋宇署「破門」入屋的單位樓上。他指出,當日有兩名屋宇署職員到其單位檢查,期間有核對圖則及拍照,事後無向他交代單位是否合乎規格,「(他們)要講只跟業主講,怎會告訴我?」
李先生以月租2,000元租住現時的「�茤苤v單位。記者現場所見,單位實用面積約70平方呎,僅夠放下一張4呎乘6呎的雙人床,有一個極為簡單的廚房。任職清潔工人的李先生,原本與家人居於葵涌,最近妻子來港團聚,為方便上班,二人遂搬到現址。
明知「�茤苤v危險,大家都不敢明火煮食,日常生活以電爐為主,「我個單位幸好靠近後樓梯,火警時多個出口,其他人只能走前梯,就很危險」。李先生坦言,只是短租,「有得搬一定搬,不會長期住在這裡」。 ■香港文匯報記者 溫瑞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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