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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清洪徒弟大狀唐煒明藏毒罪成獲輕罰款4千元。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資深大律師清洪的徒弟、大狀唐煒明,涉今年初在酒吧藏有毒品「K仔」,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危險藥物罪成,獲輕判罰款4千元。法官裁決時指,雖然3名控方證人的口供版本不盡相同,但不影響了解事情始末,相信其證供誠實可靠。唐煒明於裁決後表示會先研究判辭,再考慮上訴與否。大律師公會則表示稍後會決定是否對唐進行紀律聆訊。
裁判官陳仲衡認為,負責是次酒吧搜查的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警長李天龍於作供時語氣不確定,並非由於辯方所指的供證不誠實,只是作供時較為小心謹慎。不過,對於李指被告曾向他聲稱:「我是大律師,給我機會。」法官認為此話不能視作被告的招供行為。法官亦接納酒吧老闆兼侍應梁偉明的供詞,即酒吧每次於客人離座後會作出清潔、被告進店後並沒有離開座位,因此不認為毒品是由其他客人遺下。
法官表示,考慮到被告的單親背景、需獨力照顧2名子女,加上被告於審訊期間已停止法律工作,因此判罰款4千元。
被告唐煒明(50歲),被控今年2月17日在油麻地南京街一間酒吧內管有一張內有0.11克「K仔」毒品的紙張及一支含「K仔」痕跡的塑料吸管。
大律師公會研是否專業失當
唐煒明於1998年獲得大律師資格,是資深大律師清洪的徒弟。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於唐被判刑後隨即發表聲明,表示會研究有關定罪是否構成專業失當,再將有關事宜交由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聆訊,以決定是否需要對唐煒明作出譴責、罰款,甚至暫時吊銷唐煒明的執業資格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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